中办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
习近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专家:烟草广告正诱导青少年尝试人生第一支烟

发布时间:2019-09-10  来源:央视网-中国青年报  字体大小[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肖琳研究员指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极大地美化了烟草企业形象,误导了公众,弱化了吸烟者的戒烟意愿,为增加烟草消费开拓了市场。特别是对青少年,大量研究表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可以大大增加青少年开始吸烟的可能性。相比起烟草给青少年带来的身体危害,让专家更为忧心的是,烟草广告和烟草促销行为,让青少年在人生中更早、更轻易地拿起第一支烟。

  原标题:烟草广告正诱导青少年尝试人生第一支烟

  相比起烟草给青少年带来的身体危害,让专家更为忧心的是,烟草广告和烟草促销行为,让青少年在人生中更早、更轻易地拿起第一支烟。

  9月3日,中国控烟协会公布了今年1月至5月,对8城市、10县/镇中741个烟草销售点的调查结果。这一调查结果明确揭示了烟草销售点烟草广告反弹的趋势。

  调查结果显示,在高达63.7%的烟草销售点发现烟草广告,高达57.6%的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售标识,有高达30.2%的销售点有促销行为。8城市调查中发现有3.9%的烟草销售点有青少年进店买烟;2.7%的销售点设在距中小学校50米内。在10县/镇调查中发现有23%的销售点在售卖电子烟。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吴宜群研究员指出,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仍是青少年尝试吸烟的重要影响因素。烟草业一切广告、促销、赞助的唯一动机,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地推销烟草制品——而这正是危害民众健康的灾难之一。

  专家质疑《广告法》未得到有效贯彻

  新修订《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生效,实施半年后的2016年5月,中国控烟协会曾组织对11个省的11个城市的烟草广告进行调查。

  对比两次结果,专家担忧《广告法》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未究”的状况。

  2019年较2016年城市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呈明显增加:2019年64.9%的销售点发现有烟草广告,较2016年的45.7%增加了19.2个百分点;2019年较2016年城市烟草销售点促销行为明显增加:2019年的调查显示,有25%的销售点有促销行为,较2016年的4%增加了21个百分点;2019年发现有3.9%的销售点有未成年人买烟,较2016年的3.1%增加了0.8个百分点。

  “我一直认为,阻止青少年吸烟,是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控烟目标的治本之策。而烟草广告会成为青少年尝试吸烟的重要诱因。”控烟协会副会长、教育部体卫艺司原巡视员廖文科对烟草销售点烟草广告增加近两成的调查结果表示很吃惊。

  廖文科列举了一组数字:新修订的《广告法》颁布4年了,2019年竟然还有63.7%的烟草销售点有烟草广告,比2016年的45.7%还增加了近两成。廖文科长期在教育领域工作,特别关注烟草广告对青少年尝试吸烟的诱导作用。他说,调查结果反映了一些地方在禁止烟草广告执法上的不作为。

  此次调查结果也有相较上次改善的部分。2019年调查发现有41.5%的销售点摆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较2016年的30%增加了11.5个百分点。

  专家忧烟草广告诱导青少年吸烟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农工党中央医卫委副主任支修益教授指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控烟策略,各国应该全面禁止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和促销行为,包括电子烟。目前许多烟草公司通过举办所谓的“公益活动”进行软广告促销,影响人们的吸烟行为,特别是影响青少年的吸烟行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肖琳研究员指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极大地美化了烟草企业形象,误导了公众,弱化了吸烟者的戒烟意愿,为增加烟草消费开拓了市场。特别是对青少年,大量研究表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可以大大增加青少年开始吸烟的可能性。

  肖琳同时强调,大量研究证据表明,只有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才能显著减少烟草制品的使用。1970年至1992年在22个发达国家开展的调查发现,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能够降低6.3%的烟草消费。相比之下,部分禁止则无效或者基本无效。这些国家的历史数据表明,如果只是堵住了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和杂志,烟草业就会将其预算转移到其他未受管制的广告媒介或方式,如户外广告牌和互联网。如果广告宣传的途径都被阻断,烟草企业则会将其广告费用转向赞助其他类型的受年轻人欢迎的活动,譬如体育赛事、音乐会等。因此,要使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禁令产生实际效果,就必须是全面的禁止,同时要针对所有类型的营销和赞助活动。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少所所长郭欣介绍说,烟草广告是影响青少年尝试吸烟的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北京市2005~2015年十年间对北京市儿童青少年烟草流行状况进行了6次调查显示,因好奇和模仿而开始吸烟的青少年约占50%,而烟草广告是引起青少年对吸烟行为好奇的重要因素。在尝试吸烟的学生中有63.51%的学生报告在电视/广告牌/零售店中看到烟草广告。调查结果也证实了受烟草广告的影响,青少年尝试吸烟行为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烟草业将零售终端造就成一个卷烟广告与促销的阵地。为了公民的健康,为了孩子的未来,为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尊严,必须禁止包括烟草专卖点在内的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吴宜群说。(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晨赫)

中国法律网摘编 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